近日,一些装修公司利用不平等条款侵吞定金的投诉开始增多,工商部门为此提醒消费者,要警惕装修公司的这种“霸王条款”。
工商部门表示,投诉者有的是预算低价、结算高价,消费者若有异议就以停工相“要挟”;有的偷梁换柱很严重。“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最好自己购买材料,在装修合同中写明先付款30%,剩下的等验收完再结算。”
6月初,锦州王女士请某装修公司为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对方承诺,但要求预付定金。“我当时并没有多想,反正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时候才发现,该公司列出的地板、涂料、瓷砖等材料报价太高,有些甚至高于市场价格。“当我要求他们降低价格,或者退还定金取消合同时,他们不同意,但说不退还定金。”
工商部门对此解说说,“目前的法律上没有规定装修房屋应该付定金。消费者完全可以不付定金,待和对方就具体装修价格达成一致后,再来签订合同。且一定要看清合同的具体细则,否则不要轻易交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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