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消费和谐落到实处? |
来源:建材与装饰
作者:李卫
时间:20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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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举国上下都在讲“创建和谐社会”、谈“消费和谐”、呼唤“和谐”,政府在讲、协会在讲、企业在讲、消费者也在讲!那么大家往往讲的比较多,用其炒作的也不少,而将其落到实处的则是少之又少!
“和谐”一词最早出现是在《管子·兵法》中,“和合故而能谐,谐故能辑”是用音律谐和来形容“和”与“合”的功效,并说明达到此种状态就能很好地组织民众。在西方哲学的古代源流——古希腊语中“和谐”(harmonic)最初含义也说是将不同的事物连接或调和在一起,东西方的观点可谓是“英雄所见略同”!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和谐”:只有满足最基本的正常生活或生存的需求,民众才能和睦相处,社会、国家才能稳步发展,即为“和”;满足了生活或生存的基本需要后,对民众还要进行教育引导,组织起来,按社会发展规则和规律办事,才能形成为有效的“合”;二者兼备了才能达到“和谐”的阶段。“和谐”是典型的民本思想,其首先想的是怎样满足民众,进而是教育、组织民众,与之结成强有力的利益共同体。
而对于“消费和谐”,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领导的观点则可理解为消费者要和经营者、社会以及自然之间实现和谐统一,不割裂、不冲突,信守可持续消费观。
社会舆论反映社会需要。当前社会之所以在广泛的、全民性的呼唤“和谐”,是因为现在我们这个社会非常不和谐,还有很多不和谐的因素,需要和谐的音符。我们的政府是整个“和谐乐章”的指挥者,各种组织、经营实体、消费者则是其中的演奏者。实现“和谐社会”可以说是匹夫有责,每个中国人义不容辞。在经济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中坚力量的广大经营实体——各种类型的大小企业,更是责无旁贷。所以在当前市场竞争比较混乱无序的情况下,企业讲“消费和谐”不应是为了赶时髦、跟潮流,更不应是为了炒作概念、吸引眼球、忽悠消费者,而是要真正的将“消费和谐”落到实处,因为企业都生存于消费者的海洋中,消费之水可以载你,也可以覆你。现在是开放的“市场经济”,不是定额分配的“计划经济”,每个行业、每个领域都不是只有一家企业,都会存在多家企业的竞争,只是喊些漂亮的口号,不做些让消费者满意的实事,消费者的货币选票就不会投给你,原有的选票也会流向其他企业,最后被消费者的货币选票所淘汰,为竞争所剔除。
经营宏耐风风雨雨十数载,见了很多、感触很多、也想了很多。目前,尽管宏耐在一步步发展壮大,但是面对当前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消费更趋理性,则感到如履薄冰、战战兢兢,要想将宏耐做成百年品牌,就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将“消费和谐”落到实处,给广大消费者以实实在在的实惠。
俗话说,说到不如做到,心动不如行动。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策划与筹备,落实“消费和谐”的重要举措——宏耐地板“全国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终于在宏耐横空而出。成立一个“保障中心”、储备500万专项保障金,用于消费者投诉的“先行赔付”,从组织、资金、政策等全方位的行动起来,让“消费和谐”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将其切切实实的落实到了实处。
成立这个“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也许有人会说宏耐是在炒作,忽悠消费者。在这里我个人想说,尽管宏耐成立“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也是一种宣传,但不是纯粹的炒作,因为我们深信消费者的口碑是比任何的广告都有效,而宏耐成立“保障中心”的根本出发点就是更好的服务消费者,形成良好的口碑,更好的建设宏耐品牌,是从宏耐品牌的长远、近期发展双重着想。消费者买东西之后,无外乎就是两条,第一永远不坏;第二一旦坏了,保修、保换,迅速解决问题。第一条要求生产者实现生产的零缺陷,第二条要求经营者实现服务的零缺陷,有专家说,生产的零缺陷难以做到,服务的零缺陷必须做到,否则这个企业很难发展。所以说成立“保障中心”就是给宏耐产品上了个售后保险,让消费者放心购买、无忧消费。
“以民为天则亘久”。企业要想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不能光说不练、忽悠消费者,要真心的将消费者看作“上帝”,说到做到,与广大消费者一起将“消费和谐”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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