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商家的耻辱牌 |
来源:-
作者:张学之
时间: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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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强调什么往往正说明正需要什么,就如“世界水日”是告戒人们正面临缺水的危机一样!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假如说,消费者的权益能真的象某些商家所说的那样“是上帝的”话,还需要专门设立一个节日来“扩大宣传,促进国际防卫内保护消费者”吗?我认为,设立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恰恰说明了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同时,这个节日更是一块给商家的“警示牌”:你们正在损害消费者的权益!类似于网上流行的帖子:在国外老外树块牌子提醒中国人不要吐痰。,所以,“3.15”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商家的一块耻辱牌! 据说,从前一地主要进城,听说城里人都文明,穿内裤,他也买了内裤穿,但穿上后害怕别人不知道,就找人在外衣上写了几个大字:内库在里面! 我们回过头来看,一到“3.15”临近,各个商家都开始大肆宣扬搞什么诚信“3.15”。本来诚信是基本的商业准则,难道在“3.15”才讲,平常就不讲了?或者是说,平常不怎么讲诚信,到这天就特别讲了诚信了?就象人家文明人,穿内裤都是不需多说明的,土地主连穿内裤这么基本的文明行为都要广而告之,不正是说明他是不文明的吗? 既然是这个节日继续存在不是为了纪念某个事件,或者是某个伟大的人,而是为了强调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的,那么,我认为这恰恰说明了现在他们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商家往往在这个时候又这么重视这个节日,那么恰恰说明他们平时诚信的缺失。在这个日子里,我相信很多商家又会推出很多诸如“诚信”、“酬宾”之类的活动,但象沃尔玛的“天天低价”或许更有价值。 人们都说以前过年热闹,现在不热闹,没“年味”了。我认为,以前“年味”浓,是因为平常太没味了;现在过年没“年味”,是因为平常“味”太浓了。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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