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确定人均面积低于26平 二套房贷按首套标准 |
来源:焦点房地产网
作者:李非
时间:2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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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房地产网从可靠渠道获悉:建设银行初步界定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26.6平米,低于此标准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此前央行在2007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中,对二套房新规补充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这其中,人均住房面积如何确定成为一大疑问。现在,建设银行率先对此作出明确界定。
目前北京市各家银行对于二套房贷的界定标准基本一致,主要是两条:1、以家庭(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以人民银行征信查询为准;2、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无论是否结清,再次购买住房且贷款者,执行二套政策;异地已贷款购房,在本地再次贷款购房的,执行二套政策,这些都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查询。
而唯一模糊的是,央行在文件中并没有对人均住房面积进行明确定义,而且到底是由银行、建委还是统计局数据认定,还存在疑问。此次建行首先确定家庭人均面积未达26.6平米(产权证面积/户口本人口),其他银行会否尽快跟上步伐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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