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影响了近千年来的仁人志士,凡读过书者,必学过、讲过这句话,这就是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从小就“断齑划粥”(范仲淹家庭条件本来不错,但其求学时对自己的生活要求极其艰苦,每天只煮一碗稠粥,凉了以后划成四块,早晚各取两块,捞几根腌菜,调拌于醋汁,吃完继续读书)刻苦学习的范圣人,在其《岳阳楼记》中讲出这句话时自是别有深意——叙一己之心怀,励他人之心志。千百年来,无数豪杰伟人以此自勉,估计确实激发了很多人。
但每次读到或想起这句话时,却引发我对另一个问题的思考,那就是,在具体做事时,我们能够“后人之乐而乐”吗?
不能。我们应该“先人之乐而乐”——因为我们只有对自己所作的事情充满快乐,享受做之的乐趣,我们才能把事情做好,然后才能给别人带来快乐(注:本文所说之“乐”和范仲淹所讲之“乐”也许是两码事,范仲淹的“乐”是指对结果的享受、享乐,而本文所提的“乐”是指对过程的享受、享乐。两相比较,本文之“乐”更与我们日常工作、生活戚戚相关,所以,搞明白本文之“乐”的意义以及获得之途径,似乎更为重要与实用)。
众所周知,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个完整时间周期内,一切不对称的信息都将会完全对称,真假都将彻底透明化(宇宙间万事万物运行所遵循的最根本定律——因果律会揭穿一切虚假的外衣),如果我们自己不快乐,而想做出让别人快乐的事,那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所以,要让别人快乐,必须得我们先快乐;如果我们做不到先“乐”,那是无法做到让别人获得健康持久的“乐”的。
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做到“先人之乐而乐”呢?
很简单,那就是“凡事利他”(佛门叫“布施心”)——当我们做任何事首先替他人着想时,一种从心底萌发的快乐就会油然而生(日常生活中,那些常常自觉帮助别人的人,经常有这样的感觉呈现;我们每个人也都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体验,比如扶老太太过马路,帮人推车一把后自己都觉得人格伟大一些)。用这种心理做事,不光会从心底深处获得圆满的快乐,也将因为做事更彻底圆满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从而获得更大的回报(包括名利)。
所以,快乐的次序应该是这样的:我们从心底生发“利他心”,做每一件事都从利他角度出发,自然会先感受到最基础的助人为乐的本性体验,然后,等事情做好、给别人带来价值与快乐后,我们会感受到更大的快乐(佛门叫“法喜”);与此同时,尽管不带功利心但我们做事所奉献的价值却会产生巨大回报,名利望都会不期而至,相伴而至,这,岂不乐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