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如何让回报最大化
再来看看利他者的结果——
凡事利他者,一切出发点都是站在客户的立场上考虑的。他追求的回报最大化,不是自己的回报最大化,而是客户的回报最大化。
有人会说,谁会这么傻,一切替客户着想,让客户的回报最大化,自己还有啥?
先别下结论,用逻辑来说话。请记住,我们探讨的主题最终仍然是利他者的回报。利他者怎么做,只是他在理念指导下的一个策略而已。策略优劣与否,不看策略本身,而是根据策略执行的结果说话,所以我们先不要对策略妄加评价。
利他者为了让客户获得更高的回报,他会怎么做?
正常情况下,他肯定不可能让客户减少购买费用(如果让客户减少费用,那才是傻瓜),这时,要使客户的回报更大,就只能让客户体验到更多的价值回报,就只能在自己所创造的客户价值上下功夫做文章了。
于是,他想很多办法在提高顾客价值上做文章,在不增加或微量增加成本的前提下,他坚持使用货真价实的原材料,在工艺上精益求精,努力使产品或服务更精细更完善,通过这些努力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使用价值;通过他的态度来提高产品或服务的情感价值……
这样做的结果通常是,客户很满意,很信任,很感动,不仅自己坚持合作,一年结束后继续合作,并且会广泛传播口碑为利他者带来新客户。这期间,很多受到感动的客户还可能会因为满意、或者为了不让利他者吃亏而主动提出加价……
最终,凡事利他者所得到的,往往远远超过他应该得到的。在本文中的案例中,他至少都能得到一百万。
比较一下结果是多么矛盾而滑稽:利己者一心只考虑自己,结果最多才能得到一百万,一百万是上限,不可突破;而利他者一心考虑客户,结果至少都是一百万,一百万是起点,一开始就会突破。
以上在经济行为中的关于利己者和利他者的回报逻辑,同样适用于人们在各种情感和福报方面。现实无不验证了这个逻辑。
其实,关于利他行为的结果,古今中外无数的圣贤哲人如老子、孔子、释迦牟尼、孟子、荀子、列子、苏格拉底、亚当·斯密等等,早已用实践和深刻的分析得出了统一结论,只是表述不同而已,翻译出来就是“无私是最大的自私”,“利他就是最大的利己”,“舍即是得,大舍大得,小舍小得”,“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等。
记得好几位得道的高僧都说过这样的话:“很多人一辈子争啊,斗啊,结果最多只能得到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一部分。”
对这句话,过去觉得太迷信,太宿命,哪有什么“命中注定”啊?既然是命中注定,必然该自己所得,还用得着争斗吗?争斗会有影响吗?
现在对比上面的例子,心中豁然开朗。协议中的那一百万不就像是我们命中注定的吗?正常情况下是该我们得到的,然而,当我们从利己的心理出发,很容易演变成争啊斗啊的,结果,我们要得到一百万很难。
这样看来,高僧说的简直就是真理,利己者所得多半远低于命中注定的福报,最多顶了天也只不过得到命中注定的那些福报而已;而利他者所得通常高于命中注定的福报,至少也可得到命中注定的福报。
命中注定的回报,对于利己者而言是“天花板”,无论如何都无法突破,突破就毁了;对于利他者而言是起点,抬步便能更高。
综上推断,要使回报最大化,就是用利他心做事。
巧合的是,在前面文中第二部分我们已经知道,利他心做事还会使我们的心理永远处于一种相对最佳的状态,这会让我们最大限度地减少遗憾并感受到人生的真正快乐。
最后总结:无论基础、能力、条件、资源如何,只有利他心才能让你创造你能够创造的最大的价值,从而使回报最大化;而厚德载物,也只有利他心才能帮助你打造最厚、最广的承载之德,让你安全地拥有财富。
让我们一起用利他心做事吧。
在文末,我们想教大家一个“阳光价值观”的建立法则,这对大家快乐而安全地赚钱具有重要意义。这个法则分为三个要素:
1、要赚钱,就必须要创造价值;要赚更多的钱,就必须创造更多含金量高的价值。如果不是通过创造价值而获取的财富是凶财,最终必会失去,所谓“凶入者,必凶出”、“悖而入,常悖出”就是这个道理。而“凶出”的时候往往还会“倒蚀一把米”。
2、在赚钱的时候,必须要不断修“德”,使之厚而广,以便能够承载自己所获取的财富。厚德才能载物,不然,没有承载之物,多少财富都不能随身带走,还是会流失掉,就像竹篮打水一样,虽然能够打到满满的一篮水,但全部漏掉了,“竹篮打水一场空”。注:所谓德,是指各种正、善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包括我们的“阳光价值观”。
3、即便修德积福,厚德在身,赚钱也不是多多益善,应该适度。可以为社会为他人多创造价值,但是在获取财富的时候只取其中一部分,让自己能够轻松。“路远无轻载”,人生路漫漫,不必要的财富会成为人生旅途沉重的负担,降低快乐的程度,增加风险的机会。